发布时间:2020-09-26 浏览量:次
各班级:
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号)和浙江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民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《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》的通知(浙教财〔2020〕15号)、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》(温大行政〔2019〕152号)、《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温大行政〔2020〕37号)的文件精神现针对yl8cc永利官网2020年级学生开展2020-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,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材料、班级评议小组评议、班主任签字、学工办资助辅导员复审、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等流程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名单,由于时间紧急,请各新生班主任助理在9月28日前将认定材料提交至6C315雷宏宇老师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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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9月26日